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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6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乐大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区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保障地区发展和民生民利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地区中心工作,围绕保护基层政权安全、保障民生民利和优化营商环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成立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等多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开展。

  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依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开展“涉企案件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排查涉企案件57件,总结梳理案件类型,研究案发原因,探讨保障企业经营发展的措施。落实“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为企业家开设法律宣讲预约、检察长直接约见等“绿色通道”。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的决策部署,重点针对生态资源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先后与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全年初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立案1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全部收到回复。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8类行为,分别向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及时整改。

  二、深入推进地区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维稳工作格局,围绕“平安甘井子”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33人,提起公诉1326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9人,起诉63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犯罪嫌疑人182人,起诉275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47人,起诉104人。坚决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走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41人。办理了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全市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为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在案件办理中的衔接配合积累了有益经验。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1人。

  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落实公开听证、检调对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018年,甘井子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提升为大连市观护基地;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和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检察长作为“法制副校长”,与宣讲团共同走进校园。

  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等机制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70人次,办理信访案件42件。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成功化解两起进京访案件。邀请律师参与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办理4件,通过公开审查、公开送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依法治区”的战略布局,围绕“法治甘井子”建设,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人,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3件。在办理王某故意伤害案中,成功追诉4名被告人,均被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18年,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2次。

  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0件,监督收监执行3人,纠正漏管1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7件,经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40人。其中,陈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获评省院优秀案例。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建立财产执行检察电子档案300余份。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建立多元化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6件,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7份;办理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7件,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8份,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办理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监督案件52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3份;办理市院交办案件9件。

  四、大力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主动强化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围绕“五个过硬”,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2018年,有2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干净、担当”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养。积极响应组织号召,选派2名优秀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脚踏实地,扶贫帮困,展现了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加强检察职业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以检察机关“大讲堂”为载体,听取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各类检察业务竞赛、精品案例评选等活动,共培训检察人员100余人次。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组织学习培训10余次,1人入选省院理论人才库。严把案件质量关,召开检委会44次,讨论案件264件,向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案件2件。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律情况专项督察28次,认真开展“学党规、明党纪、修党性”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纪,做到“警钟长鸣”。

  强化检务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使用经费,落实高检院办案用房配备要求,减少办公用房,增加了听证室、赃物室、不捕不诉宣告室、未成年人心理宣导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等办案用房;按照上级院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购置了公益诉讼取证设备;落实高检院信息化发展纲要,完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推进检委会案件审研系统应用,实现语音识别;启动智慧检务工程,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中,运用技术手段固定证据,促进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进一步融合。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构建新型权责运行模式,充分授予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权、独立决定权,办案效率大幅提高。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入额的副院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办理案件83件。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办案机制,如派驻本院值班律师、集中办理、集中出庭等。截至目前,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379件424人。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围绕检务公开,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区检察院就侦查监督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得到相关领导认可。2018年,区检察院召开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圆满完成新一届监督员的聘任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着力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网上信息公开等工作。区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53件、法律文书1032份,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1000余条。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仍存在不足,主要有: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思路和举措有待进一步拓展;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总体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对检察工作的部署,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切入点,以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更高水平的地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地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专项活动开展。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继续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检察环节影响司法公正、损害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加强对各类企业经营权和财产权的平等保护。

  2、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打击犯罪,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围绕平安建设,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法律监督,加大抗诉力度,维护法律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围绕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职能,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领域的犯罪,回应群众对食药安全的热切期盼;围绕反腐倡廉,进一步健全与监察委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

  3、加强党建工作,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为目标,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站位为目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机制,不断拓展适用范围,加强量刑建议精准化。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效,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完成“捕诉合一”和内设机构改革,并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改革后刑事检察工作的高效运转。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发挥检察技术对办案的支撑作用。

  4、自觉接受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要求我们有新的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砥砺奋进,为推动我区现代化新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报告中所涉及数据统计期间截至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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