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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7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林乐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总体回顾及2017年主要情况

  2013年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经济发展。

  更新理念,完善服务措施。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研究制定了《区检察院服务甘井子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九条意见》等相关制度,以制度保发展。开展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建立“保障和促进民企发展联系点”,强化对辖区内国企与非公企业的同等保护。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完成《基层检察视角下服务营商环境的路径》等调研报告,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把握界限,改进办案方式。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审慎对待和处理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对涉及产业结构升级和深化改革等涉企案件,通过案件风险评估,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采取查封、扣押等手段,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防止出现负面效应。

  结合办案,彰显服务效果。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路径。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审查批捕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00余人,提起公诉1700余人;加大对金融风险的防控力度,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了“网络黄金”虚拟金融产品特大传销等案件;加大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查判决500余份,确保涉企案件财产刑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二、依法检控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甘井子”建设持续发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31人,提起公诉5490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00余件次。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共批捕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1021人,提起公诉1785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犯罪嫌疑人807人、不起诉585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和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制,增强接访效果;引入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两级四片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维稳合力,对重点案件及时沟通和研判,以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等形式,有效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创新开展帮教工作:与区青教办、街道司法所组成帮教小组,分工配合开展系统帮教;联合区爱心企业,成立大连检察机关首家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无”人员提供担保、食宿和帮教管理。2015年以来,共开展社会调查55人,系统帮教21人,观护帮教8人,该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三、惩防并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持续给力,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6件13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件88人,渎职侵权案件36件44人。

  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共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13人。查办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社会管理领域和权力集中部门的职务犯罪65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21人。

  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院“三确保一强化”等办案要求,构建检察机关内部配合、外部协作、上下联动的侦查格局,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其中百万元以上的大案26件。有效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共协办、参办和办理交办案件30余件。完善与纪律检查部门的配合及案件移交机制,参与纪检部门办案50余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80余次,介入国家重点项目和工程开展专项预防 10余次。深化预防调研,落实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保障社会管理和政府投资安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00余次;保障地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供无犯罪纪录查询600余人次。提升警示教育专业化水平,建立流动警示教育基地,深化“五进”活动,开展预防宣传、授课100多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

  四、加大力度,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和审判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4件91人,追捕漏犯79人,追诉漏犯49人,提出抗诉74件,上级院支持、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58件。纠正侦查机关程序违法12次。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重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从单一裁判结果监督向执行违法监督、审判违法监督等程序监督多元延伸。五年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0余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余份,开展督促起诉、提请抗诉10余件,法院采纳、改判10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摸排线索6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刑事强制措施监督。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0余人,全部解除羁押。2016年,对区法院前三年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财产刑判决全部进入执行程序;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共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30余人次,对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依法收监13人。

  五、坚持不懈,强化自身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年来,区检察院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强化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积极配合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区检察院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工作情况。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每年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并以多种形式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落实整改。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征求委员对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联系机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两微一户”建设,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倾听民声、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修改完善执法办案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20余项。深化执法活动检查监督,推进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对首次讯问的现场监督。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执法等专项督察,认真解决自身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管理,提升案件质量,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建立网上审议制度,召开检委会107次,审议疑难案件181件。建立执法档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50余件。

  六、蹄疾步稳,扎实有序,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五年来,区检察院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改革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推行员额制改革,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按规定程序,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41名,均承担办案任务。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落实与检察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标准,强化出庭公诉工作,着力提高庭审效率。高度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建议区法院对400余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办理了全省首例适用从宽制度案件。截至目前,共适用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14件221人。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开通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大案件信息25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1000余份。加强“互联网+检察”的新媒体平台建设,实现检察信息从被动查询到主动推送、“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转变,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信息700余条。

  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坚持科技强检,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提升科技设备配置水平,加强检察工作科技化应用。优化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建立适用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2016年区检察院获评辽宁省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

  七、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目标,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作风形象和廉洁自律水平,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队伍建设,共有26个集体和70余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

  以党建带队建,改进工作作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检察长讲党课、开展机关大讲堂、学习交流报告会等形式,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机融合。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与司法办案监督结合起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建设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养。突出专业化、职业化目标。依托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0余人次,参加各类竞赛60余人次,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30篇。2017年,区检察院干警在东北四城市辩论赛、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分别荣获团体第三名和第一名;撰写的理论文章,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省优秀案例等多项荣誉。

  推进文化育检,涵养检察队伍职业品质。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对检察队伍建设的激励引领作用。确立十六字院训,打造“文化走廊”、“书香甘检”,营造检察机关特色文化氛围;倡导“魅力国学”,提升干警文化内涵,树立“激情工作,健康生活”新理念。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有差距,监督的手段和方式还比较单一;检察队伍的现状与检察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仍需提升;管理制度落实和规范司法办案还存在薄弱环节,科技强检力度仍需不断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18年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战略部署,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工作实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主线,以服务工作大局、维护和谐稳定为使命,以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为主题,以群众期待为动力,改进司法方式,凸显司法为民,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工作重点:

  第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更加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检察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培养系统思维上下功夫,在学用结合上求实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区委和上级院提出的工作任务上来,把工作聚焦到地区中心工作和检察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上来。

  第二,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加努力服务地区发展。按照区委部署,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三大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总结检察机关在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把握新规律,拿出新措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

  第三,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更加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机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和期盼,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实效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重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第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更加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把精气神提振作为紧迫任务,高度重视检察队伍综合能力提升,抓实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砥砺奋进五年间,而今迈步从头越。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新时代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的理念,将检察工作摆放到地区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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