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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2月28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文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1年,区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服务发展、保障稳定、强化监督、规范办案、打造队伍、夯实基础”为工作目标,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继续深入推进诉讼监督机制与执法质量建设,全面忠实履行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大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结合办案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突出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0人,同比下降28.8%;提起公诉835人,同比下降6.7%。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毒涉赌、“两抢一盗”等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11人,提起公诉279人;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21人。

  ——平和执法,宽严相济。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9人,同比增加61.1%;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4人,同比增加47.8%。

  ——检调对接,促进刑事和解。在区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下,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意见》,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将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交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促进当事人矛盾化解,达成和解。这一做法被《大连政法》刊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作出批示:“此方法很好,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开展社会调查,参与社会管理。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青教办共同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诉前社会调查,探索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新机制,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成的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考核组在对大连试点工作评估考核时,给予高度评价。

  ——强化措施,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开展“访千案”、“结百案”活动,采取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方式化解积案,全年办理群众信访27件次,回访各类案件当事人81人,排查疑难上访案件6件6人,千方百计息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对一起缠访六年的举报人上访案,院领导亲自接待,反贪局、控申科、公诉科三部门共同调查,与相关街道、派出所反复协调,为上访人争取补偿、解决了低保问题,最终成功息访。区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年无涉检进京去省上访案件。

  二、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8件34人,同比件数上升27.3%。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2件27人,同比件数增加46.7%;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同比件数下降14.3%。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突出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2件,同比上升69.2%,大案占立案数的78.6%,其中查办贪污、挪用公款超700万元的特大案件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9人,其中副厅级干部受贿要案1件。

  ——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4人,同比上升300%,占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总数的11.8%,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人,渎职侵权犯罪2人;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4人,同比上升33.3%,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3人,渎职侵权犯罪1人。

  ——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严格遵守侦查工作程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不断规范取证方式,严格把握证据标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共侦查终结26件31人,全部移送起诉,提起公诉21人,已作出判决的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4件。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政府主导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协助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我区3项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次,被查询单位308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400余人次,预防教育宣讲课7次,听课人数1000余人。

  三、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结合“诉讼监督机制与执法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强诉讼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将侦查监督工作前置,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与疑难、复杂命案提前介入机制,先后提前介入了两起重大恶性袭警案件、一起因强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一起外国人被伤害致死案,确保了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赶赴现场,提前介入、监督指导侦查工作。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置,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量刑建议制度,完善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机制。共纠正漏捕18人,纠正漏诉11人,提出量刑建议312件,提出刑事抗诉9件,提请刑事抗诉2件,已改判6件,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坚持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街道社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到试点单位开展调研,探索各成员单位对接机制,纠正脱漏管20人,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收监执行2人。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已改变原判决裁定7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0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渎职行为,采取调查核实违法事实、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建议更换办案人等措施进行监督。坚决惩治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4人。

  ——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纳入诉讼监督整体格局中。全面推进网上办案、电子执法档案,所有案件同步网上办理,通过网上办案程序的不可逆、不可更改强化制约、监督,通过网上办案形成的电子执法档案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和监督考核。探索案件质量管理改革的“大案管”模式,试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送达;统一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看守所换押和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统一律师、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接待;统一法律文书的审核、开具;统一涉案款物监管。

  四、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提升执法公信力

  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干警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在学习讨论的同时,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全市检察机关“重走光辉路,阳光传递百日行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街道、社区、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提供法律服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对帮扶困难家庭40余户,使“大讨论”活动成为民意表达的“直通车”。为调动青年干警参与大讨论的积极性,组织35岁以下的干警到大连湾工业基地实地考察、调研企业发展成就及地区经济民生情况,激励青年干警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贡献力量。

  ——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查摆本院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先后2次召开群众建言座谈会,让群众代表畅所欲言提意见,对收集的24条意见院党组认真研究解决。同时根据群众意见,建章建制,对全院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并在内网予以公布,以制度促规范。以抓纪律作风为切入点,通过班子成员值周值岗、定期发检务督察通报等形式,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素质兴检,鼓励学习调研。通过开展理论研讨、案件评析等活动,逐步提高检察干警的岗位技能和水平。同时,倡导结合工作进行理论调研,鼓励干警参加法学研讨会。全院干警撰写各类文章51篇,在全国检察长论坛交流经验材料1篇,第七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交流文章5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32篇。

  ——狠抓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以班子会、全院大会或个人谈话的形式及时、严肃地批评教育,防微杜渐。建立了《检务督察制度》,完善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相关规定。重温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筑牢防腐的思想堤坝。

  五、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民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诉讼监督法律文书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坚持定期汇报全面工作、专题汇报专项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今年配合了市人大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调研、区人大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通报检察工作的情况,诚恳听取意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座谈、视察、专题调研。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机制,推进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高校、社区、媒体的公众代表参观,并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注意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将检察职能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切实发挥街道检务公开便民工作站的作用,要求派驻检察工作联络员年内要保证在便民站工作两周以上,深入到街道社区,开展巡回检察,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接受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效果还不能令人民群众满意。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个别检察干警执法水平不高,群众观念淡薄,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强。三是自身监督制约仍需加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检察执法公信力。四是仍然面临案多人少、检察官断档、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2年,区检察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顺利实施全区“十二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融入格局,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和措施,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履行职能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案件。依法规范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要以加强自身监督制约为重点,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办案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办案安全纪律。着力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和网上办案工作。

  四要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在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对检察人员的专业化教育培训,努力培养更多具有精深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法律监督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提高检察人员的应急处置和群众工作能力。强化职务犯罪侦查队伍、尤其是渎职侵权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充实并稳定侦查力量。努力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检察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中层干部队伍,带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注:报告中所涉及数字统计期间为2010年12月26日至2011年11月25日

  相关词语注释:

  1.命案提前介入制度:2011年,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同步介入命案侦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故意伤害等致人死亡的,以及特殊情况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虽未死亡,但生命垂危,在短期内有死亡可能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在案发第一时间通报检察院,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

  2.量刑建议制度:是公诉人依照法律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具体量刑建议的制度性规定。检察机关对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强化对量刑裁判的监督制约,促进法院公正量刑。

  3.网上办案和电子执法档案:网上办案是依托现有专线网络和办案软件,实现所有检察办案工作全程网上办理。电子执法档案是指在网上办案的基础上对检察干警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评价而形成的电子档案材料。

  4.“大案管”模式:通过设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机构,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统一分案、统一送案、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改革检察机关现行的“纵强横弱、分散管理”的案件管理模式,把案件的监督管理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办案环节中。

  5.“重走光辉路,阳光传递百日行动”:大连市检察机关围绕建党90周年活动开展的一次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专项行动。其主要活动内容为访千案、帮百户、结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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