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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8日是第35个全国助残日。近年来,甘井子区检察院聚焦残疾人权益保护,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凝聚多部门合力,有效推进和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Ø 从“硬设施”到“软服务”:检察监督的温情延伸
“轮椅使用者在坡道畅通无阻,进入大厅后却被‘低位服务台缺失’挡在最后一米;视障人士循着盲道抵达医院,却在无声的电子显示屏前茫然无措......”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这些“软性阻碍”往往易被忽视。
2025年3-4月,甘井子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积极响应省检察院“开展无障碍软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工作要求,在大连市检察院的精准指导下,开展了新一轮专项监督——将监督视角从设施无障碍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等“软环境”建设延伸,全面排查无障碍信息缺乏、无障碍服务缺位等线索。办案团队重点走访了辖区内17家社区医院,发现除部分存在无障碍硬件设施缺失问题外,这些医疗场所的“软性障碍”更为突出:如无障碍设施缺少标注指引、未设置低位服务台或无障碍服务窗口、未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语音提示等无障碍交流设备等。发现问题后,甘井子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落实无障碍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6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下发自查整改通知,明确问题清单和整改标准,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升级。
自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以来,甘井子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的工作要求,累计制发检察建议9份,推动整改“盲道被侵占、缘石坡道缺失、无障碍厕所缺位、人行道窨井盖破损”等硬件设施问题累计20余处。“既要注重“看得见”的硬件改善,也要保证“被听见”的交流无碍;既要看到设施“有没有”的显性问题,也要关注服务“好不好”的深层需求。”检察官介绍道,“检察机关拓宽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视角,才能保障特定群体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甘井子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针对无障碍服务缺位、无障碍信息缺少等问题,督促责任主体进一步提升无障碍交流和无障碍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持续改善。
Ø 检察倡议凝聚合力 共建共治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中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关心。”5月16日,在甘井子区残联全国助残日文艺汇演现场,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代表宣读了与区残联联合发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倡议书》,向不同责任主体积极呼吁:
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起机关职能和社会责任,遵循“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改造,对无障碍信息缺少和无障碍服务缺位问题进行排查并逐步解决,切实体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营造便利和谐社会氛围。
自觉关注、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占用、不破坏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对有需求的残障人士和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
积极监督、反馈无障碍问题,对日常工作生活中无障碍设施、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残联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反馈。
参与各项宣传志愿活动,发动广大爱心人士共同投身到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中来,积极宣传甘井子区建设成果,让无障碍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推进甘井子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甘井子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推动构建“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协同治理机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回头看”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向“优”迈进,让“无碍”更“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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