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甘井子检察院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地区中心工作,围绕保护基层政权安全、保障民利民生和增强平等保护意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重点工作之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甘井子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等多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完善《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分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移送责任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15个;并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举报平台,依据《大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制定出台了与全市举报奖励工作制度相衔接的举报奖励办法。
工作机制上,一方面强化纵向联动,注重建立完善内部相关案件办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建立捕诉衔接会商机制,建立案件监督情况互通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法院横向联系,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优化工作联动和联席会议机制。与公安机关继续适用“两级四片”的信息通报机制。截至目前,我院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案件7件14人,涉恶案件2件7人,涉黑涉恶案件经审查后均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涉恶案件2件15人。
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织检察人员深入社区及主要商圈开展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画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等方式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意义及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切实加强群众对黑恶势力表现形式的认识,逐渐消除群众害怕报复不敢举报的消极心理。
同时,在两微一户和信息上报工作上实现无缝街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完成后,经领导小组审查符合宣传稿件标准、不涉秘的,报政治处,在两微一端同步推送。中央第三督导组对区检察院的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