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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共生,和美永续” 以检察之名守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责 甘井子区检察院保护生物多样性刑事检察实践
时间:2025-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物多样性既是可持续发展基础,也是目标和手段。我们要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近年来,甘井子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及上级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部署,以刑事检察为抓手,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刑事办案基本职能,突出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推进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规范化等重点,强化对野生动植物的全面保护,为守护一方生态生动标记。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32件90人,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机制、办案指引3个。

海洋野生动物及生态保护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及关联案件16件62人。加强协同联动,联合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区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甘井子分局等部门制定《非法捕捞及关联犯罪工作指引》,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惩治非法捕捞等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着力打击非法捕捞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刑事打击+海域替代性生态修复”工作模式,既有力打击破坏海洋野生动物犯罪,又及时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在对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的同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并就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嫌疑人按照修复方案承担修复义务,支付受损海域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用125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件15人,主要案涉野生动物:陆龟、画眉鸟、黄喉鹀、黄雀、北朱雀、红肋绣眼鸟等。甘井子区检察院针对涉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生鸟类的刑事司法工作中行刑衔接不畅、关键证据固定困难、涉案野生动物活体放归救治不规范等问题,联合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甘井子分局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衔接配合,并对案件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研判、证据保全固定等工作机制进行讨论磋商,明确落实《关于建立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相关措施,规范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的放归和救护。

野生植物保护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9件13人,主要案涉野生植物:金毛狗蕨、观音坐莲蕨。在办理的系列案件中,涉案人员作为花卉、园艺行业的经营人,在明知金毛狗蕨、观音坐莲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不允许非法买卖的情况下,依然购进并销售。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对被告人均依法作出刑事处罚。实践中,群众对野生植物资源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稀奇的植物,虽然市面上经常见到,销售价格不高,但有可能是珍贵、濒危野生植物。针对上述现状,甘井子区检察院结合案件办理,联合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下一步,甘井子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检察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等犯罪行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深化与生态环境、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逐步形成“刑事+公益+行政”的“检法府”联动全方位保护格局;深化宣传教育,推动人人参与,助力增强辖区百姓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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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共生,和美永续” 以检察之名守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责 甘井子区检察院保护生物多样性刑事检察实践

  2025-05-3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物多样性既是可持续发展基础,也是目标和手段。我们要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近年来,甘井子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及上级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部署,以刑事检察为抓手,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刑事办案基本职能,突出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推进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规范化等重点,强化对野生动植物的全面保护,为守护一方生态生动标记。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32件90人,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机制、办案指引3个。

海洋野生动物及生态保护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及关联案件16件62人。加强协同联动,联合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区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甘井子分局等部门制定《非法捕捞及关联犯罪工作指引》,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惩治非法捕捞等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着力打击非法捕捞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刑事打击+海域替代性生态修复”工作模式,既有力打击破坏海洋野生动物犯罪,又及时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在对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的同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并就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嫌疑人按照修复方案承担修复义务,支付受损海域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用125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件15人,主要案涉野生动物:陆龟、画眉鸟、黄喉鹀、黄雀、北朱雀、红肋绣眼鸟等。甘井子区检察院针对涉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生鸟类的刑事司法工作中行刑衔接不畅、关键证据固定困难、涉案野生动物活体放归救治不规范等问题,联合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甘井子分局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深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衔接配合,并对案件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研判、证据保全固定等工作机制进行讨论磋商,明确落实《关于建立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相关措施,规范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的放归和救护。

野生植物保护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9件13人,主要案涉野生植物:金毛狗蕨、观音坐莲蕨。在办理的系列案件中,涉案人员作为花卉、园艺行业的经营人,在明知金毛狗蕨、观音坐莲蕨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不允许非法买卖的情况下,依然购进并销售。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对被告人均依法作出刑事处罚。实践中,群众对野生植物资源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稀奇的植物,虽然市面上经常见到,销售价格不高,但有可能是珍贵、濒危野生植物。针对上述现状,甘井子区检察院结合案件办理,联合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下一步,甘井子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检察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等犯罪行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深化与生态环境、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逐步形成“刑事+公益+行政”的“检法府”联动全方位保护格局;深化宣传教育,推动人人参与,助力增强辖区百姓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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