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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工程 五一特辑】 苔花如米亦生香,初心不昧万法明 ——记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胜林
时间:2025-05-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在基层检察工作中,有这样一批检察官,他(她)们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办案一线,倾听民声、纾解民困,用坚守与敬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本期“青蓝工程”聚焦“大连市先进工作者”李胜林,这位在控告申诉窗口与司法救助一线躬耕不辍的“老检察”,他的故事不仅是基层检察人“苔花精神”的生动写照,更折射出千万劳动者于平凡中铸就不凡的时代光芒。

人物档案

李胜林,男,汉族,196712月出生,现任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2019年荣获“大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从检30年,他历经批捕、公诉、控告申诉多岗位锻炼,成功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千余件;调任控告申诉检察岗位后,他创新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衔接机制,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访群众的贴心人

“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没有捷径,唯有将心比心。”在李胜林的工作笔记扉页,这句话格外醒目。作为扎根控告申诉窗口10年的资深检察官,他总说,法律是刚性的,但传递法律的人要有温度。面对来访者,这位总带着温和笑意的检察官,常以一杯清茶、几句家常,让一开始有些紧张的沟通很快化作推心置腹的交谈。

2015年转岗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以来,他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10年如一日耐心倾听、细致解答群众问题。期间,共计接待来访群众2300余次,处理群众来信千余封,办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48件。2023年,住院治疗的他将病房变成“远程接访室”,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继续沟通、解答问题,出院三天即返岗投入上级院专项接访任务。同事劝他多休息,他却说:“群众带着急难愁盼来,我们慢不得。”

把信访群众当家人的工作态度,是李胜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正如他常对年轻干警说的:“控申工作需要‘绣花功夫’,有时候一句话、一个表情就能化解沟通的障碍,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回事,才能把法理‘绣’进群众心里。”

他是救助对象及时雨

如果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春风化雨——解开群众的心结,那么司法救助工作就是雪中送炭——解决当事人的急迫困难。

李胜林常说:“对于获得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其他困难的当事人,我们还需要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其从根本上摆脱困境,走完司法救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在郑某(化名)司法救助案中,这位七旬孤寡老人因投资纠纷长期遭人滋扰,门窗被砸、屋内被泼粪便,被迫租房近一年,生活陷入困境。在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后,李胜林牵头进一步延伸救助触角——召集社区民警、网格员在老人家中召开听证会,与她拉家常、讲法理,设身处地开导安慰,化解老人心结。通过建立起检察院、街道、社区、妇联等多方协作机制,李胜林成功为郑某申请到社会救助金,并协调街道为其购置了冰箱,配送了基本生活物资,会同网格员定期看望老人,构筑起保障老人安度晚年的长效帮扶机制。这起案件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专刊转发,成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生动范本。

多年来,李胜林躬身践行“救急救贫更救心”的司法救助原则:为遭受心理创伤的未成年受害者争取学杂费减免,联系心理咨询师上门疏导;替漂泊异乡的孤儿跨省联络户籍地民政部门,把“一次性救助”变成“终身保障”;联合村党支部为农村贫困家庭定制防返贫计划,将司法救助举措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正如他所言:“案结不是终点,而是许多群众新生活的起点。检察干警多跑一步,百姓离新生活的希望就近一步。”

是化解矛盾的创新者

2016年以来,李胜林同志积极探索开展引入社会第三方人员共同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新机制。邀请律师参与办理各类分歧较大、矛盾纠纷化解较难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通过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充分发挥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优势,并对案件办理进行监督,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他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加大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力度。2017年开始,所办结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信访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审查方式,全部做到案结事了,获当事人充分肯定。通过推进公开审查工作方式,做到案件“宜公开,尽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苔花精神,贵在虽小而不馁;为民初心,重在坚守而不移。司法为民的事业,始于一双倾听民声的耳朵,成于一颗永不褪色的心。李胜林用30检察春秋诠释苔花精神的深刻内涵——在平凡中铸就不凡,于细微处映照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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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工程 五一特辑】 苔花如米亦生香,初心不昧万法明 ——记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胜林

  2025-05-30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在基层检察工作中,有这样一批检察官,他(她)们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办案一线,倾听民声、纾解民困,用坚守与敬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本期“青蓝工程”聚焦“大连市先进工作者”李胜林,这位在控告申诉窗口与司法救助一线躬耕不辍的“老检察”,他的故事不仅是基层检察人“苔花精神”的生动写照,更折射出千万劳动者于平凡中铸就不凡的时代光芒。

人物档案

李胜林,男,汉族,196712月出生,现任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2019年荣获“大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从检30年,他历经批捕、公诉、控告申诉多岗位锻炼,成功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千余件;调任控告申诉检察岗位后,他创新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衔接机制,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访群众的贴心人

“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没有捷径,唯有将心比心。”在李胜林的工作笔记扉页,这句话格外醒目。作为扎根控告申诉窗口10年的资深检察官,他总说,法律是刚性的,但传递法律的人要有温度。面对来访者,这位总带着温和笑意的检察官,常以一杯清茶、几句家常,让一开始有些紧张的沟通很快化作推心置腹的交谈。

2015年转岗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以来,他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10年如一日耐心倾听、细致解答群众问题。期间,共计接待来访群众2300余次,处理群众来信千余封,办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48件。2023年,住院治疗的他将病房变成“远程接访室”,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继续沟通、解答问题,出院三天即返岗投入上级院专项接访任务。同事劝他多休息,他却说:“群众带着急难愁盼来,我们慢不得。”

把信访群众当家人的工作态度,是李胜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正如他常对年轻干警说的:“控申工作需要‘绣花功夫’,有时候一句话、一个表情就能化解沟通的障碍,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回事,才能把法理‘绣’进群众心里。”

他是救助对象及时雨

如果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春风化雨——解开群众的心结,那么司法救助工作就是雪中送炭——解决当事人的急迫困难。

李胜林常说:“对于获得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其他困难的当事人,我们还需要协调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其从根本上摆脱困境,走完司法救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在郑某(化名)司法救助案中,这位七旬孤寡老人因投资纠纷长期遭人滋扰,门窗被砸、屋内被泼粪便,被迫租房近一年,生活陷入困境。在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后,李胜林牵头进一步延伸救助触角——召集社区民警、网格员在老人家中召开听证会,与她拉家常、讲法理,设身处地开导安慰,化解老人心结。通过建立起检察院、街道、社区、妇联等多方协作机制,李胜林成功为郑某申请到社会救助金,并协调街道为其购置了冰箱,配送了基本生活物资,会同网格员定期看望老人,构筑起保障老人安度晚年的长效帮扶机制。这起案件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专刊转发,成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生动范本。

多年来,李胜林躬身践行“救急救贫更救心”的司法救助原则:为遭受心理创伤的未成年受害者争取学杂费减免,联系心理咨询师上门疏导;替漂泊异乡的孤儿跨省联络户籍地民政部门,把“一次性救助”变成“终身保障”;联合村党支部为农村贫困家庭定制防返贫计划,将司法救助举措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正如他所言:“案结不是终点,而是许多群众新生活的起点。检察干警多跑一步,百姓离新生活的希望就近一步。”

是化解矛盾的创新者

2016年以来,李胜林同志积极探索开展引入社会第三方人员共同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新机制。邀请律师参与办理各类分歧较大、矛盾纠纷化解较难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通过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充分发挥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优势,并对案件办理进行监督,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他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加大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力度。2017年开始,所办结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等信访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审查方式,全部做到案结事了,获当事人充分肯定。通过推进公开审查工作方式,做到案件“宜公开,尽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苔花精神,贵在虽小而不馁;为民初心,重在坚守而不移。司法为民的事业,始于一双倾听民声的耳朵,成于一颗永不褪色的心。李胜林用30检察春秋诠释苔花精神的深刻内涵——在平凡中铸就不凡,于细微处映照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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