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四月份检察文化活动
一、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大连市首例不起诉公开宣告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对被不起诉人孙某、徐某、崔某、马某、汪某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告。特约监督员、辩护人、甘井子分局办案人、甘井子交警队办案人、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被不起诉人及其亲属参加了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 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宣读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四起危险驾驶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案件诉讼过程、阐明了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听取了被不起诉人、辩护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制作了《不起诉决定书宣布笔录》。随后,承办检察官分别对5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被不起诉人均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深感忏悔,今后会引以为戒,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参加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的特约监督员王冬梅认为,此次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活动程序完备、流程细致,具有示范意义,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工作程序的了解,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不起诉公开宣告是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不起诉权阳光化运行、保障被不起诉人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不起诉公开宣告增加了检察机关司法程序的庄重感和仪式感,有助于多渠道开展社会治理,通过法律威慑和教育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今后,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不起诉公开宣告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消防知识讲座
为提高我院检察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专业消防知识培训人员为我院检察干警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培训从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讲起,结合工作、生活、家庭消防安全知识点和火灾案例,用通熟易懂的语言,向检察干警阐述火灾事故的危害性和做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如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扑救初期火灾、正确在火场自救逃生、使用灭火器、逃生面罩以及日常生活中许多容易忽视的消防误区等方面的基本常识。
期间,检察干警们认真聆听,学习掌握消防员讲解的消防安全知识,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加深了自身对消防的进一步了解,受益匪浅。
通过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活动,切实提升了全院检察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逃生自救能力,为推动我院消防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甘检院党组围绕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中心组学习并进行研讨
近日,甘井子区检察院围绕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并进行研讨。

会议上党组成员对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与研讨,部分领导干部发言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新思想、新内容,充分吸收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的实践成果,与近年来的新政策新法规相衔接,从基层实际问题出发,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以党内法规形式,回应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当下组织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拟任干部考察须“过五关”
条例提出,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调,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要严格实行亲属关系回避、成长地岗位回避。
3.新增选拔任用干部禁止性规定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中增加了十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禁止性规定条例,并且在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这部条例将成为甘井子区检察院今后一个时期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既涉及党组、组织部门自身职责,也涉及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身利益,院党组会继续认真研读、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力求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