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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优化检察干部队伍结构,满足现实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4名检察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及原则

根据《大连市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的规定,选调采取转任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突出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标准,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选调对象、职位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1、专职会计1

2、专职出纳1

3、政工部门工作人员1

4、检察辅助人员1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会计和出纳需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检察辅助人员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

6、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录用后须能够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因健康原因不宜转任的;

7、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持《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或行政职务任命文件、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经报名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工作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组织。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结束后统一张榜公布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后,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确定若干名作为差额体检人选并同时参加体检。

(五)考察

在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前提下,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同考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1、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

2、考察对象单位不予调(阅)档,致使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3、其他原因致使选调单位无法确定考察对象是否适宜在本单位担任检察官的。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论为合格的,并经选调单位党组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经7天公示后没有问题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四、有关事宜

(一)成立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开选调工作。

(二)本次公开选调事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lgjz.gov.cn/)、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5日(遇节假日顺延)

报名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 系 人:肖 红     

联系电话:041186105083

通信地址及收件人: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甘井子区检察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6039

(四) 2017年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工作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区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室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工作时间

 

司考合格证书号

 

现工作单位及部门

 

健康状况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法律职务

 

任职时间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全日制

本科教育

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学位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单位意见

(签章)

 

 

 

 

    

申 报 岗 位

 

通 信 地 址 及

 联 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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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2025-04-08

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优化检察干部队伍结构,满足现实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4名检察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及原则

根据《大连市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的规定,选调采取转任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突出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标准,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选调对象、职位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1、专职会计1

2、专职出纳1

3、政工部门工作人员1

4、检察辅助人员1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会计和出纳需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检察辅助人员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

6、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录用后须能够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因健康原因不宜转任的;

7、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持《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或行政职务任命文件、人事档案中的《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须经报名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工作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组织。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结束后统一张榜公布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后,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确定若干名作为差额体检人选并同时参加体检。

(五)考察

在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前提下,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同考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1、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

2、考察对象单位不予调(阅)档,致使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3、其他原因致使选调单位无法确定考察对象是否适宜在本单位担任检察官的。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论为合格的,并经选调单位党组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经7天公示后没有问题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四、有关事宜

(一)成立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开选调工作。

(二)本次公开选调事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lgjz.gov.cn/)、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5日(遇节假日顺延)

报名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 系 人:肖 红     

联系电话:041186105083

通信地址及收件人: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3号,甘井子区检察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6039

(四) 2017年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工作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区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室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工作时间

 

司考合格证书号

 

现工作单位及部门

 

健康状况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法律职务

 

任职时间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全日制

本科教育

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学位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单位意见

(签章)

 

 

 

 

    

申 报 岗 位

 

通 信 地 址 及

 联 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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