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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五不” 做到“五要” 坚守清廉
作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系统好干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将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这八个字,是检察系统好干部的标准,其中公正是核心,清廉是保障。
清廉即廉洁、廉政、廉明。清廉是道德尺度、品格修养,更是社会期待。清廉是一种境界、一种智慧,更是一种操守、一种习惯。古人说:“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得人之要,贵在用人;用人之要,贵在清廉。”古往今来,春秋有“以廉为宝”的子罕,东汉有“一钱太守”刘宠,明朝有“两袖清风”的于谦,而今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草帽书记”杨善洲。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清廉而名垂青史。
当今世界,物欲横流,价值多元。面对各种社会诱惑与陷阱,作为“奉法者”的检察系统工作人员,只有在工作生活中始终杜绝“五不”、做到“五要”,争做民务实清廉表率,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完成好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任务。
一不贪财,要做廉洁从检的表率。
《检察官法》要求检察系统工作人员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古人说,“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做好工作同时保持廉洁,这是我们应该达到的一种境界,因此要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在此基础上,还要严于律己,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树立法律监督的权威,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另外,要加强廉洁从检的制度监督。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要勇于监督,也要勇于接受监督,尤其要重视制度建设,发挥制度作用,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并使之常态化。
二不张狂,要做执法为民的表率。
始终坚持虚心待民,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坚决克服脱离群众、骄狂蛮横的不良倾向,更要杜绝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始终坚持真心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始终坚持执法护民,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决维护人民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惩治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诉讼监督,使办错的案件得以纠正,使枉法的行为得到处理,使遗漏的犯罪分子受到追究,使无辜的当事人得到保护。始终坚持诉讼便民,自觉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履行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三不结党,要做团结和谐的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关,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决不能代表小集团的利益,因此绝不能搞小圈子拉帮结党。讲团结是每个检察系统工作人员必备的境界、胸襟,更是建设和谐检察机关的关键所在;懂团结和谐是大智慧,会团结和谐是大本事,真团结和谐是大境界;因此,一定要坚持团结和谐共事。另外,要坚持沟通交心,相互间多谈心、多交心,做思想上肝胆相照的知己、工作上密切配合的同事、生活中互相关心的挚友。
四不营私,要做公正执法的表率。
切实增强公正执法的意识,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切实做到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要自觉抵制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件事情,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公正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养成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和检察业务的良好习惯,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努力使自己成为精研法律、精通业务、善做群众工作、善办复杂案件的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五不忘本,要做勤奋敬业的表率。
坚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坚持勤奋认真、奋发有为,自觉把检察岗位作为建功立业的舞台,把对党和人民的感情转化为开展检察工作的激情,始终保持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事情,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发展,树立正确的业绩观,立足检察职能和本职岗位,多作对检察工作有利、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按客观规律办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检察业绩。
法律职业有着特别的道德伦理准则,司法的美德也往往体现在检察系统每一名干警个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之中。大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清廉”正是人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只有将 “清廉”作为一种道德操守去守身践行,方可彰显巨大的廉政能量。
元代大学者许衡,一日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正好有一棵梨树,行人纷纷摘梨,唯独许衡不为所动。有人便问:“何不摘梨以解渴?”他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岂能乱摘?”别人笑其迂腐:“世道这样乱,管他是谁的梨。”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我心有主”,意味着一个人具备清廉品行,能做到不为物所役,不为利所困。周恩来同志深受人民爱戴,与他具有清廉、亲民、敦厚、宽仁等高尚品德密不可分。当前,检察工作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检察系统工作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司法活动的监督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担负着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职责。因此,我们要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处理好理想与现实,奉献与索取、为官与做人、名利与政绩等关系,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的底线,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圈,约束自己的生活圈,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杜绝“五不”、做到“五要”、坚守清廉,做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系统好干部,以过硬作风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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