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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确保百姓安全不“放假”
时间:2023-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节临近,又进入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但同时也是烟花爆竹燃放的事故高发期。为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甘井子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助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

新年伊始,甘井子区政府部署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专项行动,甘井子区检察院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相关行政单位形成监管检查合力。通过依法打击处理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运输、经营、存储和燃放等环节安全,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护佑百姓生活安全祥和。本次专项行动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自15日起对辖区内13个街道开展同步检查,检查辖区内零售店、仓储团购、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不当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排除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安全隐患。

专项监督行动中,甘井子区检察院6名检察官分别对各组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督促执法人员严格履职,确保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依法合规。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注重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向人民群众详细讲解我市控制燃放区域、燃放时间、禁止燃放地点,引导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的火灾隐患;注重宣传解答烟花爆竹销售、运输资质应完备合规,存储烟花爆竹场所应远离居民生活区域等法律知识,尽最大努力防范烟花爆竹产生安全隐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甘井子区检察院将持续筑牢“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始终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与公安、应急管理等行政司法机关建立巡回检察制度,以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落实。结合监督办案,将“抓前端”、“堵漏点”、“溯源防范”的工作做到前面,助推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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